【湖北大学楚才学院8月20日讯】(通讯员 陈雨萌 王喆)为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跟随党的步伐,接力奋斗迈入新时代,湖北大学楚才学院计划在“十四五”时期以“乡村振兴”为主题展开为期五年的系列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楚才学院“回嵌乡土”实践团队作为第一支代表队,以“农村空心化”问题为切入点,于八月中旬就农民合作社在农村空心化问题中的作用展开线上采访活动,连线湖北省荆州市的相关负责人,询问当今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状况以及探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意义。
团队成员线上采访荆州市农民合作社相关负责人
经过线上采访,我们了解到,荆州市的农民合作社数量和质量均处于全省领先地位,目前,全市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0440家、家庭农场8824家,其中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665家、家庭农场651家。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提高该市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发展乡村振兴,让广大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途径,更是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抓手,从而解决农村空心化问题。
荆州市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发展势头强劲,数量大幅增加,种类比较齐全;二是集群趋势明显,基本形成以监利、洪湖“低湖区域 ”为龙头的全程机械化种养殖“双水”集群;以沙市、荆州、江陵“依附城际区域 ”为龙头的农旅融合产业集群;以松滋、公安、石首“江南区域 ”为龙头的果蔬产业集群等三大产业集群。三是产业链条完备,全市仅围绕水稻粮食生产全产业链条,就形成了农资供应、集中育秧、机械耕整、机械插秧、测土配肥、统防统治、机械收割、烘干储存、订单收购等配套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 1280多家,网络农户46、4万户、种植业大户 36000 多家。四是抗风险能力增强,发挥政府、保险公司和家庭农场-合作社三个主体的作用,建立了以政策性保险为基础、商业性保险为补充、互助性保险为后盾的三条风险防控线,农村家庭农场和合作社规避市场风险、自然风险、产品质量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五是效果初步显现,通过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解决了谁来种田,怎么种田的问题。通过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辐射带动了周边农民开展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全市特色农业发展。通过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其中,湖北省荆州市小皇蜜果蔬专业合作社创新联结机制,实现合作共赢,禀承“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宗旨,致力于发展瓜菜生产。自2007年4月成立以来,成员已由最初70户发展到2013年底的178户,拥有固定资产579万元,无形资产24万元,流动资金33万元。
合作社成员在分拣包装产品
合作社实行“合作社+基地+成员”的经营模式,紧密了成员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同于传统的“合作社+农户”,农户可直接以土地或资金入股合作社,又可以到合作社基地劳作,合作社则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成员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管理者,不仅可以获得出售农产品的收入,而且可以分享合作社的利润,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决策和监督。这样就拉近了成员与合作社之间的距离,成员与合作社联利联心,促进合作社不断发展。
村民出资入股合作社
通过本次线上调研,队员们感受到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几年在不断发展壮大,同时也为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做出了突出贡献。如何全面发展、提高质量,从而让农村空心化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角度得到解决,值得我们继续探讨以及展开更多的研究。
湖北大学楚才学院 楚才学院“回嵌乡土”实践团队 责任编辑:杨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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