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时间:2021年7月15日到2021年8月10日
调查地点: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
调查的内容:利用暑假在家里待的周时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和同学一起调查了各自村里现行的养老保险模式,并通过网络查看了河南省各地现行的养老保险模式。
调查目的:通过调查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 了解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情况并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调查研究提出一些稍微合理的建议和改善办法。
摘要 :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文秘站-nmz. “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重的挑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农村养老这个被我们回避了半个世纪的课题在人权制度逐渐完善、社会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已经没有了回避理由。
经调查发现农村现行的主要养老模式还是传统的家庭养老同时出现了集体养老、土地养老和社会养老的养老模式现在河南各地80%以上的符合投保条件的农村村民都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90%以上的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农村老人每月都能领取到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养老保险金的数额各地因经济水平和消费水平不同而不同我们新郑市农村村民每月养老金是60元。
近年来“三农”问题始终是社会问题的热点为了解决“三农”问题根据2016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起开展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始不久安徽省也开始了新农保的实施工作。 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河南省农村村民年满60周岁只要其符合新农保投保条件的子女投保新农保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由各地政府财政及中央财政共同拨款根据各地生活水平及经济水平给予不同数额的养老保险金。
家庭养老以血缘为纽带 由子女及其他亲友向年老的长辈提供经济支持、 日常生活照顾。受几千年来儒家“孝”文化的影响赡养老人已经成为中华儿女的一种道德责任和意识再加上在农村盛行的“养儿防老”思想的影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不具备建立其他养老模式的条件家庭养老似乎必然会成为农村最主要的养老模式。但是近年来由于计划生育的影响出现了大量的“四二一”家庭及无子女家庭这更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农村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养老保险的压力。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大国 中国的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0%在老龄化冲击着整个世界的今天解决好农村的养老保险问题也成为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关键。面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建立和完善覆盖我国全部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也是解决我国老龄化的当务之急。 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展开了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家庭养老都不能彻底解决我国广大农村的养老问题。
现行的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由于缺少经济条件的支持必然不能成为解决我国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土地养老和集体养老模式的对象毕竟只是少数人而且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建设的扩大不少农民的耕地都被征收征用这也冲击着土地养老模式的推行。相较于老农保而言新农保更能满足我国农村养老的客观需求更有利于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但是任何一项制度不经过实践的验证都难以完善 由于制度本身的缺陷及其他社会因素的变动新农保试点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新农保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体系不健全与其他相关法律不能衔接新农保制度设计不够完善新农保规定的起始参保年龄为16岁年满60岁后方可领取养老保险金交保年限过长对年轻人缺少吸引力新农保没有规定参保档次各地参保档次落差很大造成保险金的明显差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仍以县级统筹为主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是通过存入银行、购买国债来实现保值增值而近年来我国银行的存款利率一直都比较低债券的利率也不断下调再考虑到这些年以来的通货膨胀因素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利用银行利息来获得保险金的收益其实很低甚至可以说已经出现了缩水贬值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目的的实现——保障农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以后生活需要上的资金供给所以也就严重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由于新农保制度本身极为复杂农村的情况又千差万别因此新农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然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我们要在总结近年来开展新农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现有的体制本身去寻找新农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我国的新农保制度不断完善。针对新农保现在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来完善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法律体系
我国近年来对新农保制度的探索研究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其实施而不仅仅是依靠社会政策的形式来实施。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财政、金融和税收体制改革尽快制定并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对资金来源、运用方向、增值渠道甚至保障标准、收支程序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规范其操作行为以法制的形式将农民的这项合法权利确定起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社会养老问题。
2、完善新农保制度的不足
首先要拓宽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渠道可以广泛争取社会的意见、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比如发行新农保福利彩票、允许农民以农保基金作为担保贷款用于农户发展生产、子女教育、基本医疗等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重大事项。其次做好新农保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工作为农民工及失地农民的转保问题做出明确规定简化转保手续。最后修改关于起始投保年龄的规定加大政府财政投资减轻农民的压力。
3、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建立家庭与社会养老为主其他养老方式为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几千年来传统的、最主要的养老模式相对农村现行的其他几种养老模式而言家庭养老模式有着极其的优越性和无可替代性。而且家庭养老可以减轻社会的压力因此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时必须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加强对我国居民的道德宣传提倡敬老养老思想并表彰和鼓励在敬老养老方面有代表性的人物。同时还应该提倡商业保险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可以推行商业养老和集体经济组织养老保险模式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模式,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一项宏大的关系到社会民生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牵涉到很多方面,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我们要不断的总结已有的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我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渐实现新农保的全覆盖,确保农村老人和城镇老人一样“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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