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法学院“稷下法制先锋”社会实践团队来到高青县,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冯志新的带领下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共计10余名志愿者参加本次活动。
为了顺利进行本次宣传活动,实践团同学们认真准备,提前准备好传单与合作律所山东沂川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名片等以便民众需要时随时提供帮助。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提升了百姓对《民法典》的认识,为进一步加强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产生了积极影响和重要意义。法律惠民,维权与爱同行。
为进一步把法律援助工作扎根人民群众之中,站稳人民立场,坚定为民初心,用法律维权巩固“生活富裕”,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针对农村易发纠纷和农民其他权益易受侵害的实际,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调研进乡村、法律援助乡村行等活动,通过现场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及时定分止争。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在冯主任的带领下来到高青县机关综合办大楼食堂内吃饭,并对同学们上午的宣传工作予以嘉奖,午餐结束后,同学们对冯主任进行了一次访谈,对高青县普法宣传以及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余份,为群众解答疑问10多个,为乡村振兴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为队伍教育整顿注入了便民、利民、爱民的宗旨观念,进一步提高我市法律援助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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