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为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村民法律意识,推动乡镇法治建设,山东理工大学“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走进淄博市高青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实践团成员对周边地区居民商铺和往来人员进行法律援助宣传。
实践团队开展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援权威”的法律宣传活动,并在现场对过往群众进行咨询解答活动,为过往群众发放《法律援助维权指南》、《申请法律援助明白纸》等法律宣传单和法援环保袋,并请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专人解答大家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让居民知晓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权的一种渠道,为今后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在辖区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此次采访,团队成员更加深入的了解高青区法律援助,切身感受到基层同志对法律援助的热爱、为党和国家以及人民服务的热情。成员们在认真听取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冯主任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介绍与指导,学习一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经验,冯主任还表示,法律援助目前在高青县还是十分的行之有效,它为真正有困难的群众提供了一种专门的渠道,目前在高青县,已经为众多贫困家庭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援助体系。
对于团队成员所提出的问题,冯主任对此做出一一回答,首先对于辖区内法律援助认识水平,冯主任认为目前群众对于法律援助的认识水平是在不断的得到提升,维权意识有了极大的改善。对于乡村振兴,冯主任认为法律援助对于乡村振兴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百姓越来越知法守法。对于大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冯主任表示支持,大学生为法律援助提供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希望以后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能够积极加入法律援助的行业当中。最后,冯主任表示可以适当延长活动时间,让大学生可以更加充分的得到锻炼的同时,挺高公民对法律援助认识。
实践团此次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拓宽群众们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援助的渠道。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让人民群众自觉去了解法律常识宣扬法治教育。发挥人民群众的自觉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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