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法治未来”正能青年实践团到
峄城区北曹庄浩源生态采摘园调研《民法典》助力乡村振兴相关问题
为进一步了解《民法典》助力乡村振兴、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保障相关问题,7月25日,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法治未来”正能青年实践团一行到峄城区北曹庄浩源生态采摘园走访调研。在浩源生态采摘园负责人引领下,实践团成员参观了采摘园的水果种植大棚、户外果蔬培育基地、乡村振兴大讲堂等地,浩源生态采摘园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北曹庄村两委靠前一步,走在前列,带领村民种植大棚作物,取得了良好的收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高效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北曹庄村党支部书记表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建设法治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北曹庄村村民种植大棚收益显著,几年内村民脱贫成效明显,这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的显著成果。近年来,在枣庄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帮助和支持下,以北曹村为代表的各村党支部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大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应当最大限度发挥农民力量,破解人才瓶颈制约,北曹村党支部广泛开展满足产业需求的技能教育,积累人才;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大力拓展乡村青年对口教育,自主培养和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深化合作链条,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要积极发展乡村产业,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就业,让群众既有收入,又能兼顾家庭,把孩子教育培养好。北曹庄村以种植大棚为契机,大力发展大棚产业链,让更多的人在家门口就业,一方面获得收入,一方面可以照料家庭,获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在走访调研中,实践团成员了解到,大棚产业在北曹庄村已落地生根,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首先,民法典明确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确认其市场主体资格,有助于畅通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助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而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其次,民法典有助于推动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效保障农民的土地利益。再次,民法典的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体系有助于解决农村污染难题,助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
通过今天的走访调研,实践团成员深刻了解到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以及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性,更加切实的认识到《民法典》对乡村振兴提供的法律保障。让《民法典》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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