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本假期实习生活的最后一天,我早早的来到了办公室。想在走之前为大家在打扫一次卫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今天的开庭不多,有了更多的时间在办公室处理之前没有整理完的案卷,以及还没有寄出的信件。坐在桌前,我不禁想到关于学习的一些问题:
很多人都说法学专业想学好很困难。其实,我认为,这是对法学的误解。那种死记硬背法条的学习,充其量称之为“学习法律”而不是“学习法学”。这是最笨的一种“法”的学习方法。法条,作为制定法,不可避免的受立法者的思想的影响。
在现阶段,我国的法律还处在一定的不稳定阶段,法律的修改乃至废止都是常有的事。先不论是否有能力把纷繁复杂的法律条文全部背下,就算今天背下了,明天他又改了。这显然是最不经济、最不科学的学习方法。这种学习方法不可能带领学习者进入法学殿堂。 与之相反的,是学习法学的理论观点、逻辑思想、理念和精神。这里的所谓“学习”指的是思考、理解、探索,而不是传统的老师对学生的填鸭试的灌输。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际行均要求很强的学科.在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要能够 带到生活中。熟练背记应该掌握的书面知识,并能联合抽象性与其他分类知识适当嫁接。有了牢固的理论体系,就要实现第二次飞跃,把理论带到实践中。
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还将继续把这种理论结合实践的方法贯彻下去。相信未来之我也可以真正学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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