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活动
正如习总书记所言:“大学生不仅要学习书本上的知识,还要将书本上的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去。”本着这个目的,这个暑假我利用空闲时间,在兰山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而这次的实习也让我收获良多,受益匪浅。
李克强书记在今年的政府报告中并提出:“我们不但要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计划,同时还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政务公开。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而在实习期间,我不但作为监察工作人员同受害者家属,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接触,同时也在这个过程中承担普法和保护各方权益的重要义务。
(二)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这一段时间的实习也令我更加懂得了人们生活的不易,这段时间整理的许多卷宗和讯问的许多犯罪嫌疑人/犯罪分子都是因为手头缺钱导致萌生诈骗或者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想法的,其实他们最后获利的金额都是较小的,有的甚至只能获利数千元。这件事对于我的最大感受是,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来面对那些为了较少的利益去铤而走险的人。同时,应当建立更加健全的劳动保障机制,因为这段时间接触的许多的犯人都是出于无业状态的,有些是因为他们自己不想干,有些是因为没有单位要他们。所以,我的想法是设立一些可以满足那些低技能劳动者的需求的岗位,例如社区服务人员或者或者一些对于技术和能力要求不是那么高的岗位。让他们在劳动的过程中去体会生活,不但可以减少他们犯罪的风险,同时也可以缓解他们生活的压力,还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劳动力总量。
而且,由于我工作的部门还有青少年犯罪的处理,所以我也接触到了许多的青少年犯罪。通过整理卷宗和提审讯问,我发现许多的青少年犯罪人员都是因为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过早的踏入社会并且心智发育的不成熟、不完善导致对由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没有良好的辨识能力而陷入犯罪的不归路。而且,如今青少年犯罪的现象较为突出,而针对此问题,教育显得尤为重要。青少年的心智处于发育的关键时期,教育能够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所以我们不仅应当注重学生在校的教育,更应当注重踏入社会之后的社会教育,对于降低青少年的犯罪率和引导青少年的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三)实践活动的思考与反思
在如今信息技术发展迅速的今天,犯罪所要付出的代价似乎变得越来越简单,所以导致大量的有关信息网络的案件层出不穷,这更加令普法工作显得重要。而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特别是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我们应当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将自己的专业知识传递给更多的、需要的人。但是,不止如此,记得我在看“罗翔讲刑法”的视频的时候,罗老师讲过:“如今这个时代是一个知识传递的时代”,而我们作为青年,新时代的先锋队,更要发挥这个作用。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通过这次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就是实习使我明白书本上的知识并不能直接的运用到实践中,学会变通理论的知识需要一定的转化和改变,而不是直接的生搬硬套。但是,这并不是说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就是毫无用处的,任何实践都是需要有一定的理论知识`作为指导的。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践,我更加明白了自己知识的浅薄和思想的不深刻。“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段时间的实践是重要的,也是未来走向学习和工作的宝贵经验,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也是一个与国际接轨的社会,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仅要学习理论知识,还要明白“三人行,必有我师”的道理,在实践的过程中积极向他人学习,如此,才会成为国家真正需要的人才。经过这段时间的实习,不仅让我在司法和法律方面学到了很多,而且还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如何处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社会是复杂的,利益会让一个人发生扭曲,我们只有以正确的、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才能避免这些负面的,走向一个更为积极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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