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保护过度或者家庭支持不足
部分残疾人家庭会将残障视为家庭的过失,害怕残疾人会受到同伴的欺负,他们很小的时候就被留在家里,即使残疾人已经成年并具有劳动能力,其家人为了避免其受到歧视和伤害,宁愿他们在家做一些简单的劳动,自己外面辛苦一点,也不愿意让残疾人走入社会、走上适合他们的劳动岗位。家人过度的保护剥夺了残疾人的就业机会,磨灭了残疾人的就业想法和就业愿望。
大部分残疾人家庭因为残疾人肢体上的缺失无法从事正常工作,不让残疾人就业。而且有些残疾人家庭本身有足够的能力满足残疾人日常甚至一辈子的生活支出,其父母将因为孩子没有就业能力,而把自己的孩子困在家里,剥夺了他通过辛勤劳动获得报酬的权利。这样的做法虽然能保证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但实际上却对残疾人造成很大的心里阴影。
访谈发现,向某某,28岁,因一场车祸导致双腿瘫痪,失去了行动能力,向华家里本身经济条件富裕,父母因其实残疾人的社会舆论和对儿子的疼爱,不允许失去行动能力的儿子去工作受苦,向华却不甘向命运低头,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养活自己,双方的矛盾一直不能解决,向华也没有真正的就业,反而让向华在同龄人之间抬不起头,被认作是“啃老族”。这个案例就反映出了家庭处于过度保护,为残疾人就业设置了限制。
社会普遍对“残疾”的理解,带有“歧视”的味道,使得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本身自动的远离社会,即使残疾人已经成年并具有劳动能力,其家人为了避免其受到歧视和伤害,将残疾人留在家里。由于世俗的偏见、物理性障碍和心理负担,作为配偶或父母,残疾人参与社会交往的机会很少,有时不得不放弃。尤其是神精病人的家庭成员,社会的舆论使他们不愿与社区内的人们交往,因此也增加了生活方面的困难。残疾人求学难、交通困难等原因,使残疾人家庭大都感到精神压抑。作为残疾人的直系亲属,心理负担随着残疾人的情感变化而动荡起伏,这是健全人家庭很难体会到的。正是有这些心理负担,才使得残疾人家庭不同意让残疾人就业,实现经济独立,而有些残疾人虽然身体存在缺陷,但是意志坚强,希望通过自己的的努力,用劳动换来报酬,为家庭减轻支出负担,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就业之间的矛盾由此产生。
就业与家庭生活之间的矛盾突出。有一部分残疾人,家庭生活水平较低,家庭成员较多且没有自立能力,一方面需要照顾家庭成员,另一方面有需要赚钱养家,他们收入不高但是很依赖他人或政府。家庭-工作之间冲突成为了残疾人就业难的突出问题。将家庭-工作冲突定义为一种角色间冲突,该冲突产生于工作和家庭领域内的压力之间,对于这这种情况的残疾人来说,就业障碍主要体现于时间的冲突、基于压力的冲突和基于行为的冲突。时间上冲突如残疾人晚上要出席公司的重要会议而不能回家陪女儿过生日或者是加班而不能及时回家照顾家人。因承担工作或家庭的责任而产生的紧张、焦虑、疲劳、郁闷、易怒、冷漠等精神状态, 使得残疾人难以顺利的解决工作任务或照顾家人。而行为的冲突如就业要求比较客观、情绪化程度较低的行为,而家庭则要求温柔、情感反应丰富的行为。处于这种境遇的残疾人受到家庭和就业双向的精神压力,在就业过程中不能兼顾家庭,产生了就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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