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会实践是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整治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的重要举措,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的重要途径。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大学生假期生活,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际生活,促进青年学生深入社会、了解国情、体验社情,积累对社会认识的阅历和对增进社会工作的理解,在实践过程中增长才干,锻炼能力,开拓视野。河南科技学院文法学院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学校号召,组建了“曙光”大学生义务普法服务队,“曙光”大学生义务普法服务队先后前往新乡市封丘县黄陵镇闫庄村和新乡市长垣县赵提镇开展义务普法志愿服务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特点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的综合作用的产物,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新时期要求我们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日常化,志愿者们通过发放宪法宣传资料、讲解宪法知识、面对面解答村民宪法问题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知识宣传,进一步在基层群众中牢固树立起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公民权利与义务相对等、依法治国和法治与道德相结合等的观念,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提高村民群众对宪法的认识度,努力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共同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治民无常,唯法为治。为做好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志愿者们结合调查村民法律法治教育实际,通过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面对面法律援助,经典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帮助村民解答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与疑惑,呼吁他们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了村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知晓度,提高村民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为实现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此次社会实践活动中,面对着高温与烈日“曙光”大学生义务普法服务队的志愿者们一直坚守在普法道路上,增强了志愿者们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志愿者们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服务社会中提升自己,在实现自身理想目标的同时担当起推动国家乡村法治建设的重任,普法之行,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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