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烟威地区民间文学艺术现状,助推乡村文化建设,烟台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视野下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调研队赴山东省烟台海阳市进行了访谈调研。此次海阳之行自7月21日至7月22日,历时两日现已圆满结束。
7月21日上午,实践队成员们从烟台站出发乘坐高铁前往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山东省海阳市,这里不仅是中国非遗传习基地,还是大秧歌文化的保护基地之一。丘山环抱之间,一幢幢具有胶东特色的民房嵌在其中。历经一个小时的车程,队员们到达了海阳市文化馆。接下来两天,队员们将以海阳大秧歌为切入点,来深入了解烟威地区民间文学艺术的发展。
第一站我们首先来到了海阳市文化馆,馆长热情接待了调研队。本次队伍访谈的对象是海阳市文化馆办公室的于主任。于主任先向队员们介绍了关于海阳众多民间文学艺术的由来与现状:海阳大秧歌据有史料考证已具有2600年历史,经历了漫长的时间演变,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几乎村村有秧歌,每逢佳节秧歌必不可少;不仅如此,秧歌文化也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但于此同时也面临着在许多问题:当队员问到对未来民间文学艺术发展的方向时,主任回答说,现在方向主要是开发文创产品,由于文创过程复杂,需要一定的艺术素养,但民间文艺传承人一般缺乏这样的素养,产品创作效率低下,同时产品的价格过高,不利于市场的开拓。另外在谈到民间文学艺术的侵权问题时,主任提到,受制于乡村传统观念中的固有人情世故,许多传承人维权意识弱、能力弱。针对一系列问题,他们希望可以开展更多关于民间文艺传承人的培训活动,增强创造力,适应新时期下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新要求。并且希望可以寻求中间机构的法律帮助,厘清各方责任,发挥各方作用,用法律途径助力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
下午,调研队拜访了海阳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的常务副主席李世宁老师。作为传承乡间秧歌文化的一线工作者,李老师对民间文学艺术有很多自己的感触。他提到秧歌文化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可以根据不同时代的需求因时而变,满足时代需求。随后调研队了解到,目前秧歌有了不同的形式,如有的与广场舞相结合,成为海阳人民茶余饭后的娱乐活动。李老师也表示现在民间文学艺术的生存面临很多挑战:农民缺乏创造力无法有力传承;同时如今由于生活方式的转变,传承方式也有别于以往严格遵循尊师重道的师徒传授制,一些学艺者并未学到精髓,只是一味简单模仿,这给传承带来了许多隐患。在组织层面,政府由于自身定位,民间力量较难与政府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而一些民间组织虽因自身的灵活性可以承担一部分责任,但却因缺乏资源导致维系困难。李老师谈到自己曾带头利用秧歌举办文旅活动,但受制于疫情与政策,目前仍未成体系;同时也提到,因秧歌具有群体性智力成果的特征,在法律领域尤其是著作权领域很难给予保护。通过本次访谈,调研队也逐渐真正认识到民间文学艺术在基层的复杂性。
结束了忙碌的一天后,晚上队员回到住处对访谈资料进行整理,同时期待着第二天的行程。
7月22日一大早,队员们前往海阳市凤城街道鞠家庵村,实地拜访海阳大秧歌传承人鞠进东老师。谁能想到这位普通农民打扮的老先生曾登上国家大剧院的舞台四次?鞠老师给队员们讲述了自己与秧歌的奇妙际遇:几十年来,秧歌陪伴着自己长大成人、结婚生子,就犹如自己最亲密的朋友。访谈中鞠老师指出相对于零基础,艺术专业的学生对传统技艺与文化的传承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他曾指导过北京舞蹈学院、浙江大学、烟台大学等各类高校的艺术专业学生,发现他们作为新一代具有很好的潜力,这与李老师和于主任的想法不谋而合。同时他指明了乡村现代化建设对传统乡村文化带来许多冲击,与其他传承人的观点也非常相似。
最后,队员留意到对于一线传承人来说,其非常想得到政府的扶持,鞠老师谈到如果有政府对民间文学艺术的宣传,一些活动将会效果更好。而民间文学艺术最初其实是产生于街头巷尾的产物,其生存与演变一般与政府联系不大。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当前民间文学艺术面临的一个困境,即传统文化逐渐失去了原生生长的土壤,需要借助外力维系生存。原本土生土长的文化与与现如今的乡村有些格格不入了。
两天一夜的海阳之行结束后,调研队回忆着热情满满的海阳风土人情,手里拿着淳朴的海阳人民赠送的网纹瓜,也感到肩头责任的沉甸甸,而作为回报,当尽心竭力完成实践。此时想起屈原曾说过,路漫漫其修远兮,路远,但同行者多,关山难越,就代代移山。海阳之行是一场传承之行,烟台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视野下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调研队定植根基层、牢记重托,用专业知识将青春与热血挥洒在乡村文学建设上,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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