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调研 法学院】
调解的关隘
格尔丁讲:“一个法律体系可能更喜欢调解和治疗性整合,而不是裁判。”
除了裁判,我们解决矛盾的方法就是调解。调解以追求综合平衡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冲突从而有效化解矛盾,这对有效消除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相宜。调解能实现“两个效果”的最大统一,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能缓解法院面临的压力。
首先,迅速了解纠纷原因,把握准矛盾的症结所在。其次,转移双方注意力,一般很多纠纷的导火素都是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争吵的过程中双方人为的加入了矛盾更大的纠纷。所以努力应从“鸡毛森皮”的小矛盾入手,争取双方的相互谅解。再次,调解是一门语言艺术,调解初期要学会“见风使舵”*见什么人说什么话”顺着当事人说,这是一个双方消气的过程,也是一个获得双方当事人信任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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