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龙腾 向丽僮)读余华的文字时,我总觉得“平淡真滋味”。话是那么的平淡,但就是让我沉在里面,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涌动着鲜活的生命力。我本来就是平凡人,这市井百态,最打动人心。
正如作者的序言,书中的人物像是有生命般,自己讲述着他们自己的人生经历。许三观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又伸手摸了一把流出来的鲜血,他对所有的人说:“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 许三观背上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他对一乐感情的矛盾和他的做法深深的触动了我的每一根神经。许三观是他四叔背回家的,而他背着一乐回家。种种文中描写让我相信,许三观是真实的,是活着的,余华只是讲故事的人,我是听故事的人。
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
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到了龙根和阿方那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从此许三观开启他卖血之路的征途。许三观用这次卖血取了许玉兰为妻。
第二次卖血为了儿子一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但对于一乐不是自己亲儿子令许三观很不是滋味。对一乐又爱又恨的矛盾心理一直折磨着许三观,他爱是因一乐的行为和性格与他如此的像,他恨是因所有的人都说一乐不像他,不是他亲生的。
第三次卖血为了一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丝厂女工林芬芳因摔断了腿而在家中养伤,许三观去她家中探病,乘虚而入得到了她。为了报答林芬芳给她买肉骨头、黄豆又卖了一次血。
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在大饥荒的环境下,吃了五十二天玉米粥的许三观一家实在受不了,而他为家人走进了医院。之后的大跃进,文革,知青下乡的背景下,许三观先后为了得了肝炎病的一乐下乡和宴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去卖血。最后,为了治疗一乐的病许三观又卖了五次血。从林甫到长宁,在卖血的路上许三观也体会到路人给他的温暖与真情。命运多舛的许三观面对着生活不间断给予他的苦难绝不放弃,也让我感受到他的责任,亲切,善良,坚韧,乐观。
书的最后,医院的血头换成了年轻的小伙子,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年老的血只能用来当猪血让人来刷漆,这让许三观痛哭流涕。我看完了他的故事,所以我能明白。为他的生活拼尽一切的血,承载着他风风雨雨而宝贵的血,挽救他家人生命的血却被血头说成一文不值。这如何不让人崩溃,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我们也是这样一次次被打击。我们曾经骄傲的,我们曾经珍惜的,我们曾经小心翼翼放在心里的,在命运的洪流面前,是那么的不值得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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