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法学院志愿者走进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兴隆社区举办以“传播权益保障指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为主题的活动,关注志愿服务动态,坚守志愿服务阵地。
此次活动围绕问卷调查、讨论研究、问题解决等方面展开,旨在切实了解志愿者权益受损原因及志愿者权益保障情况。活动过程中,志愿者以学习贯彻“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健全志愿服务体系,保障志愿者权益”等建议为契机,向社区志愿者分发调查问卷并对其进行采访,探询志愿者权益保障情况。据调查显示,75%的志愿者自我权益保护意识欠缺,10.42%的志愿者完全不了解自身权益,14.58%的志愿者权益侵害没有得到解决,针对上述问题,志愿者立足于《志愿服务条例》,结合“志愿者贾庆臣因劳累过度不幸身亡”的事件,向社区负责人提出拟定志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建议,鼓励志愿者创新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志愿者刘强表示,不断完善并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是进一步夯实法治保障、织牢志愿者权益保障之网的关键所在,作为青年学子,应当积极参与志愿活动,运用法律思维筑牢权益保障的坚实基础。
此次活动有利于推动法科学子在实践中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有利于志愿权益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有利于推动志愿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多样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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