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Co-law调研队开展实地访谈调研
为进一步了解出行公司所存在的大数据杀熟问题, 2月5日,山东大学(威海)Co-law调研队成员刘程奕前往安徽合肥和瑞出租车有限公司对副总经理王海峰进行实地调研访谈。
极大部分的出租车司机在各自独立经营的同时,也参与着网约车的运营。安徽合肥和瑞出租车有限公司作为一个公车公营的出租车公司,副总经理王海峰认为,他们与网约车公司之间是既存在一些竞争,又在寻求与之联合一体的关系。针对队员所提到的签约、利润分配问题,王海峰指出该公司与出租车司机是通过签约承包经营合同确定关系的,属于承包租赁关系。为了让队员更深入地了解,王海峰以该公司为例,详细地介绍了其模式。王海峰指出,与网约车公司定价不同,出租车公司所规定的用户乘车价格是通过听证会、官方许可的。出租车的经营模式是“打表”,仅针对公里路程、通过拥挤道路时间,是由官方核实、不存在双方议价或争议的情况的。对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王海峰表示,该公司作为国营体制下的出行公司,对顾客的信息要求十分严格,相关模式十分规范,所以该法中所设立的限制不会在用户服务使用信息的过程中造成障碍。在如今所存在于网约车公司的个性化定价方面的争议,王海峰强调,出租车公司作为地方性的、规范性的出行公司,坚决反对此类通过甄别大数据进行“杀熟”的行为,该公司也没有这样的情况。王海峰表示,出行公司中通过大数据的“杀熟”行为只是个别公司的一种资本着力的手段,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一是市场监管存在漏洞,二是资本的运作——没有良知的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对资本的重视甚于用户。最后,王海峰就此现象提出政府监管应到位、企业自身应自律的倡议,表达了自己对于市场重回相对公平的金融环境的殷切期望。
通过此次访谈,团队成员对出行公司及其所存在的大数据杀熟现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有利于团队研究大数据时代下的价格歧视现象,助力大数据杀熟现象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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