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为积极配合国家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的“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使当地茶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曲阜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知农爱农”实践队于1月7日至9日以走访和问卷调查为主要形式,对茶园托管新模式在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双庙村、苏家村、秦家官村的施行现状进行调查,了解未托管农户对这种托管模式的认识及托管意愿,提高茶园托管的普及度。
土地托管,即农户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或经营自己的承包地,是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户,将承包地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中的部分或全部事务委托给他人代为耕种的一种委托经营形式。合作社、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等作为受委托方,为参加土地托管的农户提供生产性服务。而茶园托管,则是在土地托管的基础上,由企业负责提供有机生物叶面肥、喷施作业服务、物联网溯源以及包装设计、平台销售等种植和销售方面的服务。茶园虽被承包,但仍属茶农所有,并需按照企业“标准化”流程管理,鲜叶销售收益还归茶农所有。
实践队员对村庄进行走访调查时,由于不是种茶采茶的时节,村里的大部分年轻人外出务工。队员们进入村委会询问村庄茶园托管情况,得知由于知识、技术等因素限制,村民并不了解茶园托管相关政策,大多数村民不太了解政策的内在含义,更不必说积极支持了。
通过询问村中老年人得知,大部分茶农家庭对于家中所采茶叶的处理方式是直接送至就近茶厂,托管情况较罕见。少部分茶农自身从事种茶许久,对采茶、摘茶、炒茶等茶叶制作流程非常熟悉,认为企业等托管方难以保证茶叶品质,并且对合作社等受委托方提供的生产性服务呈怀疑态度。调查结果显示,28.05%的农户认为茶园经托管后,相关企业或公司会尽可能地把茶叶价格压至最低,或在一片区域中形成垄断,仅通过一种渠道进行茶叶销售从而价钱仅可由大公司决定,导致以及低的价格将茶叶出售,不如自行于市场上售卖、不经托管公司程序获得的收益,所以部分农民不同意茶园托管可增加家庭收益这一观点。另外,从对村民的询问和对话中,实践队员们了解到村委会对于茶园托管的宣传力度不足,管理方式不健全,后续保障服务不完善,甚至不作为等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的27.44%的农户不赞成园地托管模式,实践队员通过询问被采访者和集体讨论分析,总结出造成这些问题的具体原因:农户认为土地流转租金较茶园托管收入更稳定、对于园地托管模式不熟悉不信任、对于托管负责人(如村干部等)的不信任等。
实践队员针对这些问题积极出言献策,认为该村可借鉴其他村成功经验,推行全托管、半托管、“企业+村合作社+农户”等等茶园托管新模式,实施茶叶有机种植方案。和土地流转不同,托管模式下的茶园仍归茶农所有,茶农需自行进行管理和采摘,但在茶树生长过程中,企业为茶农提供有机生物叶面肥和喷施作业等服务,并定期组织的技术培训。茶农们种植的茶叶收获后,企业会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对鲜叶进行全部收购。为了保证茶叶品质,村合作社可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对茶园进行监管,严格按照企业的要求进行管理。以此形成良性循环,为农村的未来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通过此次的调研活动,实践队员深刻认识到村集体需要寻求新的合作模式,开展绿茶的品牌建设,加强管理力度,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性。此次实践活动使队员们增强了沟通交流能力,培养了团队协作能力,将所学知识运用在实践之中,从而巩固知识,充实自我,为祖国的乡村振兴贡献青春力量。与改革同行,与发展为伴,与复兴为友。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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