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众所周知,将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因此,曲阜师范大学“裕农乡野实践队”对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现状以及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通过在日照市的随机调查可以发现,大多数人都愿意出租自己土地的使用权,尤其是对于那些拥有闲置土地的人,他们更倾向于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既能给自己带来收益,又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以免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而且,在调查中我们可以发现,群众更喜欢将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政府和村委会,其次是企业。从这可以看出,群众是更希望国家能更好的利用土地资源的,因为相较于企业的风险而言,国家所带来的风险显然是更小一点的,群众更相信国家。但是,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企业也会有非常大一部分租用土地使用权。这就对国家政策调整支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已了解到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现状的基础之下,更深入的调查了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方法。主要有国家和地方两大主要途径,国家方面一般是国有企业、政府进行租赁,而地方方面主要是地方企业,尤其是房地产领域的企业。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队员们意识到土地使用权出租对土地资源利用的重要作用。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乡村振兴的发展无疑会非常大的促进中国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的方式有多种多样,但农村最普遍的资源就是土地,因此唯有充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才会更高效的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从而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提高国民生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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