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除旧制,万千农民得翻身
—许昌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学习百年党史,汲取奋进力量”党史宣讲队队员于思雨线下宣讲
2022年6月10日许昌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学习百年党史,汲取奋进力量”党史宣讲队线下宣讲队员于思雨在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夏村镇炉上村内进行党史宣讲:土地革命。
1928年12月,毛主席在井冈山主持制定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土地法, 以立法的形式,首次肯定了广大农民以革命的手段获得土地的权利。虽然由于缺乏经验这个土地法并不适合中国农村的实际,但是它开创了一个先例,使广大农民看到了希望,有了革命的动力。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几千年的农业大国,农业的地位到现在还是不可动摇的,因为这是衣食住行的根本。
毛主席分析革命形式以及本着“发动群众”的原则,主持制定了第一个土地法,但关于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禁止土地买卖等方面的规定并不符合实际情况。所以1929年4月,毛主席又主持制定第二个土地法,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这是一个原则性的改正,保护了中农的利益使之不受侵犯。1931年2月,毛主席进一步总结经验,发布公告明确规定农民已经分得的田归农民个人私有,可以自主租借买卖,别人不得侵犯:生产的产品,除向政府缴纳土地税外,均归农民个人私有,任凭自由买卖。至此,中国共产党就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制定了可以付诸实施的比较完整的土地革命纲领和路线。
通过此次实践大家深刻认识到,土地革命之于农民、之于我党的重要意义,土地问题向来是农民问题中的核心问题。中国共产党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使得几千年来地位低下的农民第一次挺起腰板,站了起来。今天,几代农民已经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农民当家做主人早已经成为现实,我们这个农业大国也已重新焕发光彩,而更多的农民也会从中继续获利,未来的农业状况必定会更加美好。
(供稿人:任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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