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常雨萱
为推进法律援助建设,全面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与造就人民幸福美满生活,7月8日,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来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博大花园开展法律援助与志愿服务活动。
为筹备此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十余名志愿者积极准备有关宪法、法律援助条例以及针对妇女、未成年、老年人以及残疾人的有关法律援助内容材料。针对不同人群以及其对法律的接受程度定制不同的宣传方式,以达到法律援助宣传的最大效益。
活动当天,实践团全体成员与博大花园社区工作者前往人流量较为密集的活动广场区域发放宣传手册与宣传手提袋。在生活区居民向志愿者询问有关劳动薪资问题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与方式时,志愿者结合法律援助专业知识与实践团前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旁听经验给出一定的参考建议,同时提醒其可联系淄博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详细咨询。
通过此次社区流动普法知识宣传活动,当地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增强,对法律援助有了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此次实践活动同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到法律援助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更多的需要法律援助来维权的群众,通过接受法律援助来维护他们合法的权益。法律援助贴近群众生活,贴近百姓切身利益,拉近了法律与社区群众的距离,强化了群众的法律意识,真正把公益的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营造了浓厚的法律知识氛围,同时也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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