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7月9日讯】(通讯员:牛琳琳)7月9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扩大法律援助的宣传范围,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法学院“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来到山东省淄博市桓台信誉楼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们对周边地区居民和往来人员进行法律援助宣传。
“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的志愿者对往来人员进行法律援助宣传,耐心地向过往群众讲解关于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的相关法律知识。过往群众对此次活动十分热情,主动了解与咨询。在宣传过程中,由法学院学生通过专业知识结合法律援助服务人员提出的专业法律意见进行解答,使他们对法律援助有了一个更为清楚的认识,为今后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在辖区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同时,实践团成员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风险辨别能力和消费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力。
为更好地筹备此次活动,“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的志愿者提前筹划各项工作,除进一步学习有关法律援助的知识与法律条例,精进相关法律知识理解外,还注重提高表达能力的提升,努力做到提高不同人群的接受程度,做到更好的为当地居民提供法律援助。“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提前准备了宣传手册与宣传手提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现场对行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涉及法律问题的,由法学院学生通过知识结合法律援助服务律师提出法律意见,提供参考解决方式;此外,社会实践团队还向行人介绍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相关知识,并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手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
“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从法律援助推进乡村振兴的角度出发,积极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向身边人传播法律援助常识,增进与淄博市桓台信誉楼居民群众和的交流,让他们感受到法律援助就身边;积极进行公益活动的宣传,拓宽群众们了解法律援助、运用法律援助的渠道。通过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活动,发挥人民群众的自觉性与求知性,让人民群众自发了解法律援助常识,宣扬法治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推进法律援助活动进乡村的准确落实,真正做到利民便民、惠民助民,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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