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敏儿)阅读了《芙蓉镇》这部作品之后,默默的感慨自己出生于当代而不是“文革”时期。作者古华于1978年来到山区大县进行采访,那时正是全国上下进行“真理标准”的大讨论,而全国正在平反当年“文革”时期的冤案,作品中的故事便是由该县文化馆的一位音乐干部向古华倾述的一个寡妇的冤案。 《芙蓉镇》讲述了1963年至1979年间我国南方农村的社会风情,抨击了“左倾”思想潮流的危害性,褒赞了第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胜利。主人公胡玉音在乡村经济开始慢慢的复苏的同时,由粮站主任谷燕山以及大队书记黎满庚两人的共同支持之下,在乡镇上摆了个米豆腐毯子、生意不错;挣钱后1964年胡玉音便用所赚的钱盖了一座房子,新房子盖好的时候正值“文革”时期,“四清”开始主人公胡玉音便被冤枉,屈打成招变成了“新富农”,而她的丈夫黎桂桂也因此自杀身亡。支持胡玉音的两人一个被撤职,一个被停止反省,在此期间主人公胡玉音饱受侮辱,而在绝望中的她引起了“右派”秦书田的同情,两人结为夫妻后,秦书田也因此劳改,胡玉音管制劳动。在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文革”时期遭受的冤枉一一被平反。 《芙蓉镇》的写作以第三方的看法叙述了整个时期的故事,而故事中的人物刻画极其生动形象。 来源:岭南师范学院“红土情缘”社会实践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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