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谋发展,下乡实践出真知——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增值收益分配的课题研究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商业开发特别是房地产业的兴起,城市中建设用地变得越来越稀缺,部分企业将对建设用地的获取从城市转向农村,由此产生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需求日趋旺盛的新局面。本次三下乡活动,湖南工商大学“青春知行”三下乡课题调研团队通过在浏阳永安镇开展调研实践,切实感受政策魅力,探究制度效益成效。
建全监管制度,明确溢价收益分配
队员们在走访调研浏阳市自然资源局的时候了解到,浏阳市农村土地改革内容主要包括集体土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和土地征收三项。在改革期间自然资源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集体探索、重点突破,形成系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通过完善一系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并明确了入市的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了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同时还建立了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与同责同价流转生产收益共享的入市制度。
对于入市土地溢价部分的收益分配,相关负责人告诉队员们土地溢价的部分由企业获得,村民与企业有自行规定的除外。大部分村集体在交易时已确定固定收益,溢价部分未计入固定收益。而村集体内部的受益则是由村集体自行分配,没有固定比例。在政府收取调节金和税费征收后,其余部分归村集体所有。
联动产业园区,共建美丽富饶乡村
团队来到了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永安镇西湖潭村的尚东产业小镇,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项目积极探索试点路径、努力克服试点困难,为全国的农村土地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永安乡村振兴、城乡统筹、产业升级闯出了新模式、找到了新思路——“产业有效益,农民有收益。”四年来的土地改革探索与积累总结出来的集体土地入市的经验,成为尚东产业小镇最为宝贵的财富。
项目在当地直接带动了超过1500名工人的就业,而土地每亩每年的收入分配,70%归村民所有,30%给村集体用来发展集体经济,村集体的这部分收益能够借助国家的众多政策,用于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资源开发、建设美丽新农村等等,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同时村集体借助土地租赁的形式,与产业园区进行共建互通,促进就业、带动经济发展,让原本排在永安镇末尾的西湖潭村经济有了质的飞跃,村民收入得到保障的同时,推动美丽乡村的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推进试点改革,制度引领乡村振兴
在队员们参观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改革展示馆的过程中,了解到了土地入市制度带来的杰出成就。2017年以来,在永安镇党委政府的主导下,搭乘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东风,通过“党总支+合作社+公司+村民”的发展模式,创建了“两入两统两保”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新模式——“土地入市,农民入股”。同时确保了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经营者所有。实现村民增收的同时带动村庄集体经济发展,增加经济附加值。
坚定目标信念,制度完善仍需努力
目前村民获得土地入市收益分配的主要依据为土地面积。由于仍缺乏一定的国家相关文件及实施经验,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的解决思路依然有待考察与摸索,例如部分土地较少但家庭人口数目较多的家庭认为分配依据存在不合理之处,应该尽量征求村民意愿,进行友好协商,充分考虑按家庭人口数目分配收益等方式。同时这也阻碍了二期集体土地入市,导致部分成员不愿继续参加。这些问题仍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为集体土地入市制度的发展完善献策助力。
通过本次“三下乡”课题实践研究,团队成员充分深入浏阳永安镇基层进行调研,采用了访谈、问卷、走访参观等一系列调研方式,确保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切实将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增值收益分配情况进行考察归纳,形成系统的、有针对性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成果,充分展现制度效益成果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将“三下乡”精神贯彻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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