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梦”社会实践队在这个美好夏日开展了以“弘扬建党精神,推动党史教育”为主题的三下乡活动。在访问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了不少红色革命故事,感触颇多。今天在这小编想跟大家分享化州杨梅镇的一个有关英雄夫妻李荫民与陈爱珍的红色家风故事。
陈爱珍,化州杨梅低埇村人,由于其参加革命还不足20岁,所以化吴廉区游击队的同志们和群众都喜欢称她为陈女。 陈爱珍参加革命被分配到武工队。当时革命处于高潮,她同其他队员一起,深人发动群众,组织儿童团、妇女会,动员群众开展减租、减息和解放婢女等斗争。她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团结群众,深受同志们的赞赏。由于她表现突出,很快就被委任为交通联络站站长。在革命斗争中她与李荫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并结成了伉俪。
1947年农历11月25日,李荫民为了掩护别的同志,不幸腰部中弹牺牲。陈爱珍不幸被捕。敌人以为抓到一个年轻女子,容易对付,洋洋得意,立即审讯,逼迫陈爱珍供出游击队的领导人李植森等下落,并声言:只要她说出来,立即放她回家,否则就要被活埋。陈爱珍不怕威胁,守口如瓶。敌人见她不开口,便想了一条毒计:残忍地将李荫民的头砍下,用铁线穿着,挂在陈爱珍的胸前逼她游圩。已有身孕的陈爱珍见到丈夫的头颅,悲痛欲绝,几乎晕倒。她强忍住剜心的剧痛,控制自己不让泪水流出,坚强地站稳身子,她把满腔的悲痛化作对敌人的无比仇恨,昂首阔步,正气凛然,两眼射出逼人光芒,使得敌人不敢靠近。沿途群众都被她这种坚强不屈、无所畏惧的革命精神所感动,对凶残的反动派深恶痛绝。后敌人因绞尽脑汁也无法从她嘴里得到有用东西便将其杀害,陈爱珍英勇就义。2011年,李荫民和陈爱珍的事迹被载入《中国共产党革命英烈大典》。
李荫民和陈爱珍是一对英勇无畏、宁死不屈的英雄夫妇,他们虽英勇就义,但其表现出的革命者的高风亮节及革命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值得我们所有人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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