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实现全面脱贫摘帽,决战完胜脱贫攻坚战,同时,2020年也是乡村振兴取得了重大进展的一年,可以说,2020年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交接之年,乡村振兴是以脱贫攻坚为基础的,没有脱贫,何来振兴,基于本次调研G镇Q村和Y村的基本情况,本文将从产业助力脱贫、政策助力脱贫等方面助力乡村振兴来进行论述。
一、政策保障=兜底保障
Q村在2013年进入贫困村范畴,共有62户贫困户,在2017年实现了全面脱贫,完成了脱贫攻坚的总任务。但通过与该村的副书记交谈中,我们得知,国家政策即使在完成了脱贫任务之后也没有退出,仍然是继续实施来保障该村贫困户的基本需求,防止脱贫户返贫。例如,目前脱贫政策仍然是分为三类,一类继续享受全部政策优惠;二类是享受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如在医疗保险方面,普通村民为320元/人,而二类贫困户则享有减半优惠,每人为160元,但不享受产业扶贫方面的补助;三类则是不享受国家扶贫政策,但该村仍需重点监测,来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除此之外,针对一般户出现特殊重大事故的情况,在政策上可申请临时救助金、大病救助金、申请低保等来维持生活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因意外发生情况而造成的经济压力。
二、公益岗位=基本保障
Y村仍然存在帮扶贫困户的公益性岗位设置,该村有保洁方面的公益性岗位安排,23个村民小组共有23个公益性岗位,,每月在300元左右;其次因为Y村的地理环境原因,Y村位于西凉湖附近,所以在巡湖方面有三个公益性巡护员岗位,每月1500元,上述两种公益性岗位主要由市里的财政部进行发放工资,帮助脱贫户维持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产业脱贫=发展保障
Q村是一个当地远近闻名的贫困村,在2017年全面脱贫之后,对于该村的产业方面的脱贫助力工作仍然在继续,并且仍然在向脱贫户倾斜。
1、扶贫车间
扶贫车间是一个村办企业,从2019年至今,该村通过将土地出租承包来获取村集体收入10万元,但在车间运作的过程中,该村针对车间有一个硬性要求,即在脱贫户就业方面,该车间需予以支持。例如,在车间工人的选择上,必须有30%是脱贫户,帮助脱贫户通过个人劳动来获取收入从而脱贫,该车间采取模式为多劳多得,即干的越多挣得越多,该车间最低工人工资为2800/月,并且都有为工人购买意外保险,在产业就业方面助力脱贫户。
2、光伏发电
Q村光伏发电产业始于2016年,用于该产业的土地共有1.5亩,该占地使用权为村集体的预留土地,每年从咸宁市发电局获得该产业的分红资金,村集体为了帮扶民主选举出来的7户脱贫户,在每年会将分红资金的80%给予脱贫户,而村集体自留20%的资金作为村集体收入,帮助增加该村贫困户的资金收入,防止返贫情况的发生。
三、乡村振兴需优先打好脱贫攻坚战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中央一号文件解释了脱贫与乡村振兴的关系,摆脱贫困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抓手。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和实施,既有利于加快实现脱贫目标、巩固脱贫成果,也有利于贫困地区从根本上改变面貌,走向共同富裕,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打好精准脱贫这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由“打赢”向“打好”转变,从关注脱贫速度转向提升脱贫质量,优先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小康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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