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商品住宅小区的总体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物业管理中的矛盾日益凸显,物业服务成为居民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有的小区甚至成为城市管理的“真空地带”,治安管理混乱,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直接影响着小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成为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目前,我国部分城镇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盲点和薄弱环节,地方实行的“双报到”制度,即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到所在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纵向延伸不足,仅停留在社区这一层级,并没有向下一层级即小区进一步拓展,城市住宅小区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不高。为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要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议事协调机制;探索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探索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口。
物业服务的品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是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治理的具体体现。2022年7月1日,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红管先锋实践队伍在日照东港区选取“红色管理”物业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积极探索“红色物业”实际形式,总结物业管理新型模式,激发物业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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