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于2016年12月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开馆,而杭州同样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的起草地。为学习“五四宪法”精神,强化法治强国意识,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技术学院赴浙江杭州和嘉兴暑期社会实践团于7月21日探访“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了解了宪法制定的历史发展足迹,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对于国家建设的重要意义。
星星之火不息·探索之路不止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始对人民民主政权的总章程进行探索和实践。实践团在学习与探寻的过程中了解到,从1931年至1946年,中国共产党在瑞金、延安等地制定了宪法大纲、宪法原则等宪法类文献。他们是中国共产党政权建设经验的总结,体现了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初诞于西湖·77个日夜不缀
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泽东率领宪法起草小组在杭州度过了77个日夜,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草稿初稿(史称“西湖稿”),为宪法草案的修改完善和宪法的正式诞生奠定了重要的基础。“西湖稿”是宪法之雏形,步于西湖畔,让人感受到的不仅是沁人心脾的西湖景,更是这里所承载着的悠悠红色历史赓续使命。
颁布于建国·明法制而推建设
“五四宪法”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主和法制建设。1954年9月26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令继续有效的决议》,明确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中央人民政府制定、批准的现行法律、法令,除开同宪法相抵触以外,一律继续有效。实践团通过对“五四宪法”的学习,引而对比现行八二宪法(2018年修正)的对比学习,发现中国宪法具有科学性,即发展性,它能够顺应时代的发展变化,在坚定社会主义性质基础上,规定、完善了人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全面实施宪法·严格贯彻宪法
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法制建设,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好宪法实施的工作,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好,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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