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六安7月16日电(通讯员 周雨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近年来,大学生群体作为青年群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却频频发生法律纠纷问题,相关的法律意识较为薄弱。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2022年6月29日,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法润人心实践队来到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法院展开实践。
在实践前期的准备中,法润人心实践队成员通过网络平台等了解相关信息,搜寻相关资料,并设计相对应的调查问卷。实践队队长召开线上会议,和实践队员互相讨论,最终确定实践地点为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并对任务进行分工,为后期实践活动开展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随后,实践队队长通过电话联系上人民法院的相关人员,协商活动的实践时间和实践内容。
6月29日下午,实践队员到达人民法院门口后,在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由值班人员带领进入会议室。在会议室中,实践队员对法院的三位相关人员进行采访。首先,实践队员表示,希望可以通过“普法+法律援助”的形式,通过自己的力量,进行相关的普法活动,以此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李庭长对实践队员的想法表示支持和鼓励。但他同时也指出,社会实践普法实施困难,首先是因为大学生自己的法律知识存储不足,在普法的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普法方向错误,给予不了合适的解决方案等问题。其次是因为民法典冗杂,大学生难以快速摘抄其中的法律法规去解决实际问题。针对实践队员希望通过法律援助的形式提高法律意识的想法,李庭长表示,法律援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是指给予人民群众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让群众能够知法懂法,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利益。狭义上是指法律知识有限,经济有限的群众在遇到法律纠纷时,聘请律师来为自己解决问题。目前,大学生群体本身的力量较为弱小。李庭长建议实践队员可以先从处理校园周围出现的法律问题开始,一步一步慢慢来。
图为实践队员对相关人员进行采访。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周雨珊 摄
实践队员在与法院的王主任交谈中,了解到法院也会开展相关的法律宣传。第一是以案说法,对特殊案子做特殊解答,某个案子结束后,法院给双方当事人答疑解惑,解答案子中的法律问题,而且法院会隐去案件中的当事人信息,将案件以例子的形式,将案件涉及的法律条文以及法院裁判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传播出去。第二,针对类型化案件,法院定期通过新闻发布会线上线下的方式传播,例如2022年5月份的物业合同类纠纷案,法院邀请相关部门参与进来。第三,在网络平台展开宣传: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庭审公开网。第四、定期进入学校,社区,机关,企业,农村,通过进入地区,主动去宣传法律知识。这为实践队员开展活动宣传提供了想法。
在告别法院的三位代表人员之后,实践队员整理所得的相关资料,听取专业人士的建议,对原有的计划方案进行调整。因此,实践队员又继续进行调研,主要面对大学生,大学生家长,大学辅导员以及律师相关人群,采用线上发放调查问卷、线下走访的形式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进行探究。调研结果发现,大多数大学生只顾及自己的学习,缺乏对法律知识的关注,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更倾向于通过“人际关系”解决问题,缺乏践行法律行为的经历,只有极少数的大学生有过维权经历。部分大学生对法制现状缺乏信心,法律信仰不高,法律意识薄弱,才导致大学生群体频频出现诈骗、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意外伤害等法律纠纷。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大学生作为青年群体中的主体力量,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信仰,刻不容缓。法润人心实践队也将会一直行动下去。
图为实践队合影。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周雨珊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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