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设新规,法治宣传我先行
2020年暴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2020年3月11日在日内瓦宣布,新冠肺炎疫情“从特征上可称为大流行”。疫情全球化,形势严峻。疫情暴发之初,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在重灾区湖北省武汉市快速建成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及14座方舱医院,同时建设了用于检测的火眼实验室。除湖北省外,全国各省市也根据当地疫情,将一部分综合医院改造为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建设地方的方舱医院,改扩建相应的检测实室。经过全国团结一致2个多月的抗疫,2020年3月中旬起,我国疫情出现向好态势,防控工作也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复工、复产、复课成为首要任务。针对不同抗疫阶段、不同工作内容和重点,相继制定、颁布和实施了新的法规、标准和规范。
为宣传疫情期间出台的法律法规,推动我国法治建设以及疫情顺利防控的开展,2022年7月20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队伍法治疫路行队来到日照市东港区,对日照市的居民们进行问卷调查,采访他们对于疫情期间我国出台的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经过调查,队员们发现大部分居民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了解不多,并且了解的渠道比较单一,大多数居民是通过网络新闻了解到相关内容。
普及与我国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我国疫情防治、法治建设都有着重要的影响,社会各方主体都应该积极参与进来,共同推进我国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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