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新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也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时代。
“自从考了××证,挣得比以前多很多,快测一测你能报考吗?”对于这样的网络广告,相
信人们并不陌生,同样的话术,将其中的“××”换成主推的内容,就成了一条有针对性的广告。而最近,家庭教育指导师就成为了网络推广的新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确实会给家庭教育指导师带来一定的“职业红利”,但当前培训机构存在借由法律施行夸大宣传甚至变质操作等情况,应理性看待并及时规范家庭教育培训市场。
“门风育路求索行”实践团队成员对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师考证书一系列相关新闻感悟颇深。队员们看到之前《法治日报》记者分别向两家培训机构进行咨询。两家培训机构均主动介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一家培训机构的老师更是直言不讳地表示,法律的出台让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咨询量有了大幅提升。对于考证门槛,两家机构均表示“零基础”即可,不需要本人拥拥有教育专业学习背景,对学历也没有要求,只要能使用电脑线上学习,参加考试即可。家庭教育指导机构,首先是一个协调机构,协调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矛盾冲突,更是一个协同机构,是提升家长和教师协同育人能力的机构。而这样持证上岗的指导师真的能起到解决家庭教育问题的作用吗?这不得不让队员们对此产生怀疑。
除此之外,家庭教育指导师成为“家庭教师”这一问题也不得不让队员们揪心。在队员们看来家庭教育指导师工作中要把握两大核心:一是指导对象要针对父母,虽然具体案例也会涉及孩子的问题,但在矛盾症结、解决方法等方面的分析和引导上,一定要从父母方面入手。二是家庭教育指导师是给家长教授育儿的经验和方法,绝非代替家长去教育孩子,更不是变相去教孩子文化课程,成为“家庭教师”。如果家庭教育指导师进行的是学科类培训,既是“双减”政策不允许的,也不符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庭教育指导的定义的。
实践队员们认为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是规范的、专业的、公益的服务机构。过去,家庭教育指导乱象杂生,很多打着家庭教育指导名义的机构以营利为目的,收费高、卖培训证书。家庭教育缺少严谨的框架体系,从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人缺乏专业性,在管理上不够规范,自身缺乏培训和相当的业务素养,匆忙上岗去培训他人。
因此,队员们呼吁国家层面应对家庭教育机构的设立进行监管,要有规范的资质证明,加大对其运营过程、运营效果等进行监督检查,使其更好地助力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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