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黄河农家生活,弘扬沿黄乡村生态法治建设,聚焦以法治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黄河入“法”流实践团于7月20日前往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农家院与郑州市惠济区黄河花园口,围绕“扎根沿黄乡村建设,弘扬生态法治精神”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依法治黄”的落实献出自己的青春力量。
实践团首先来到了惠济区花园口镇。走入“大黄河”农家院,得知团队来意后的李阿姨热情的将实践团成员邀请进农家院,并唠起了家常。李阿姨谈起小时候,住的还是茅草屋,每天都要打渔、下田,不光如此,逢着发大水,庄稼地就都被淹没了,住的屋子被冲塌都是常有之事,这些年来,得力于国家的扶持,再加上大家的团结努力,现如今,不仅住上了好房子,还开了农家乐,收入也有了保障,河道治理也更加完善,再也没发过大水了,回头看看,这变化真是天翻地覆啊!实践团成员随后又走进其他沿黄居民的家中,在开展调研的同时,还帮助居民打扫院落并做些杂活。临行前,实践团成员不忘向当地居民普及《黄河保护法》的部分规定以及有关按时令捕鱼等条例。大家听后一致表示,绝对支持《黄河保护法》的制定与实施,严格遵守法律规章,并呼吁身边的人一起实践。
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写入胸怀间。九曲黄河,一泻千里,在花园口生态保护区,实践团成员前来一睹母亲河风采的人络绎不绝。实践团成员同保护区工作人员一道,向沿途的游客发放关于黄河生态治理的调查问卷,以及有关《黄河保护法》的普法宣传手册。
通过沿途的所见所闻,实践团成员们也意识到,黄河入“法”、依“法”治黄的推动,仅靠制定完善的法律是远远不够的。所谓法治,“良好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其一定是“立法、执法、守法”的相辅相成,而由于黄河治理存在“流域广、事务杂”的问题,这就导致其“乱象多、管理难”的特点尤为突出。因之,除了完善的立法与严格的执法,黄河治理更多还是要靠沿黄居民的自觉遵守和自发维护,与之相适应的,建立黄河周边违法现象的举报奖励制度以及不断改善沿黄居民的生活质量就显得十分必要。
“玉经磨多成器,剑拔沉埋便倚天。”依“法”治黄的落实绝非一日之功,黄河的生态保护工作更是任重道远,也唯有更好地提升黄河流域百姓的生活质量,发挥群众的力量,黄河的生态保护工作方能致远致长。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入“法”不复回,在《黄河保护法》即将正式颁布之际,黄河入“法”流实践团用行动唱响新时代下黄河治理的法治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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