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7日,正苗护翼社会实践小队队员来到了日照市五莲县人民法院,该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的安排部署,五莲县人民法院设立了少年法庭。并为响应《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设立了家庭教育指导站。本次社会实践以实地调研的方式,依托学院资源,参观了日照市五莲县人民法院的少年法庭和家庭教育指导站。
相关人员向小队成员介绍到:“五莲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于今年4月29日举行了正式的揭牌仪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焱涛同志和县妇联主席郭凤彩同志共同为少年法庭揭牌;县法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仪式。”由此,小队成员深刻体会到了国家对青少年法治保护的重视。
“少年法庭将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进行审理,推进‘刑、民、行’案件‘三合一’审判,同政府有关部门及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的少年司法制度,使未成年人得到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通过此次对少年法庭的调研,小队成员认识到了,成立少年法庭是出于对青少年的保护,对于青少年进行犯罪表示了零容忍。新时代成长环境呈现出了少年人新的特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保护工作面临了非常多新复杂情况,他的设立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
同时,相关工作人员还向小队成员介绍到:“如今要围绕低龄性侵儿童、校园欺凌、拐卖儿童、留守儿童监护、虐待儿童、儿童信息安全等社会关注的问题、反映出司法实践的难点问,有针对地加强对于少年审判的问题研究。快速制定出或修改新的司法政策、司法解释,适时发布出指导性的案例、典型的案例。通过了强化的审判指导,统一的裁判尺度,保证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裁判全部公平正义,是符合人民期待的。”而日照市五莲县人民法院则正是基于该出发点,设立了少年法庭。
随后,小队成员跟随相关工作人员来到了五莲县人民法院的家庭教育指导站。“家庭教育指导站是于今年4月15日举行了正式揭牌仪式的。该指导站与少年法庭一样,响应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是为《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入人民群众所作的重要举措。”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小队成员认识到了家庭教育指导站的作用在于在审理离婚、变更抚养关系等案件中,对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对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一对一”帮教计划,为未成年被告人亲属提供家庭功能修复、亲职教育辅导;为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心理咨询;定期开展家风家训家教宣传、法治宣传;青少年维权帮教、涉少矛盾纠纷化解等。这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密不可分。
通过本次日照市五莲县人民法院的实地调研,正苗护翼实践小队的成员认识到,该院的少年法庭和家庭教育指导站,与《家庭教育促进法》一同,为青少年的成长保驾护航。长此以往,对未成年的保护将会在法治轨道上越走越远,有利于青少年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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