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要走共同富裕之路。带领广大村民走好共同富裕之路,是村党支部和村支书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使命。与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比,合作社对市场反应相对更敏锐、决策效率相对更高、经营方式相对更灵活,但在土地、资金等要素方面却比较紧缺。这就需要发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优势。
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可以发挥其农村基层组织的核心地位作用,把村集体的土地资源、闲置资产、上级扶持资金等要素相对集中盘活,有效导入合作社,使村集体经济的资源资产资金优势与合作社的经济组织优势有机结合,形成优势互补,通过合作社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同时,村集体和村民也可以通过集体要素入股分红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http://www.dxsbao.com/shijian/504584.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