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实现城乡平衡发展
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的政策背景下,相关部门应积极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与城市同步发展,给农村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切实解决农村养老这个堵点、痛点,缩小城乡差距。在国家下发相关政策后,结合村镇的实际情况对其具体养老服务进行规定,将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每个乡镇公务人员,并将养老服务作为政绩考核的一项标准,“千村千面”,给予欠发达地区一些政策支持。同时政府要运用政策工具对养老服务相关资源进行撬动,通过一些土地、商业投资、水电、人才政策来吸引更多商业社会资源参与到农村养老服务建设中。
(二)系统整合农村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资源
一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要积极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以乡镇为中心,建立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机构,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特困供养服务、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相互配合,形成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主体应为现有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以及临终关怀机构等提供护理型养老服务,主要为服务对象提供疾病预防、老年保健、健康管理、老年常见病的诊疗与护理、慢性病治疗、急诊救援和安宁疗护等服务。
二是完善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协作网络,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紧急救援与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依托,形成与农民支付能力相适应的农村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坚持预防为主、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疫范围。
三是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激励补偿机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建设,对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资金支持、税费减免、土地保障等扶持。
(三)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实施并创新乡村振兴战略多元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大统筹资产、资金、资源的整合力度,引导资金向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倾斜,增强“造血”功能,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将农村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资金列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保障养老服务财政投入的稳定性,确保养老服务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相匹配。通过探究资产收益扶持制度等方式方法提升农村老年人的收入,并加强农村老年人生活、医疗、精神等全方面、多层次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供给,以提升农村养老公共服务工作能力[5]。要多方筹集资金,完善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农村老人护理补贴制度,鼓励发展长期照护商业保险,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逐步建立以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财政补贴、津贴及社会救济相结合,政府、企业、个人多方负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从而高效、有力地解决农村养老服务的供方和需方资金不足的难题。
总的目标是,要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和养老服务购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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