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为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一是在高校有针对性地开设养老服务专业课程,建设养老护理人员专业化培训基地。二是完善职业培训机制。持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面向从业人员开展常态化的职业技能进修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服务能力。三是积极拓宽就业渠道。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增加养老服务相关岗位。引导支持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拓宽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来源。四是加大相关宣传,提升从业人员社会荣誉感。引导鼓励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树立终身从业的理念,完善职业发展规划。开展各类荣誉称号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先进感人事迹,树立先进典型,构建“养老、敬老、孝老”的社会氛围,为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良性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政府明确自身职责,推进多方协同共建
第一,政府养老公共服务要优先确保农村老人基本型需求。为农村弱势老年群体提供养老公共服务是基层政府的基本职责。首先,应优先满足农村老人的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中的“康复护理保健”类需求。其次,应制定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孤寡、失能、重度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第二,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以乡镇所在地为中心,建立医养康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特困供养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形成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第三,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推进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服务,发展强化政府在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和“保基本”“兜底”的职责定位。在农村养老服务中推广和普及信息网络技术建成“护联网”,大力发展智慧社区、虚拟养老院等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开展“互联网+养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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