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了解有关校园霸凌相关案件,更加深入的了解校园霸凌相关案例及涉及到的法律专业知识,更好的界定校园霸凌事件的性质,2022年8月16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正苗护翼队两名实践队员赵宏扬与崔昕然来到了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相关情况。
来到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地走访,请求法官运用专业的学识进行答疑解惑。经相关工作人员的接洽,由法官助理王巧茹带领实践队员来到了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实践队员荣幸地请到了法院的刘晓斌法官来为实践队员答疑解惑。
实践队员认为,预防校园霸凌,更应从源头做起,做好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让法律深入校园,深入未成年人的心灵。实践队员向法官询问了聊城市法院的普法宣传工作。法官表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普法宣传不仅普及到了社区,更普及到了学校。在六一儿童节、宪法日等重要节日时,法院派出部分法官与法官助理进社区、进学校,向未成年人专门普及法律知识,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预防校园霸凌。
“普法宣传活动能让法律深入未成年人的心灵,更深入家长的心灵,能让他们在受到伤害时积极寻求法律的保护,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刘晓斌法官感慨道。
来到法院之前实践队员崔昕然在网络上了解到一个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案件:2022年7月30日,甘肃八名未成年人因情感问题而殴打一名21岁男子,最终将该名21岁男子活埋致死。实践队员看的这一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对于这一案件是否应当划归为校园霸凌案件产生疑问,并询问法官。法官表示,此案件涉及到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的感情问题,已不再属于校园霸凌的范围。刘晓斌法官借此向两位实践队员普及有关校园霸凌这一案件的界定。
“校园霸凌一般是指校园欺凌,主要涉事主体是未成年人,发生在学校内外的未成年人之间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刘晓斌法官向队员们解释道。
关于校园霸凌主体的相关问题未成年人的后续处置问题,刘晓斌法官表示,相关未成年人涉事案件会有专门的青少年法庭进行庭审。询问法官问题结束后,在征得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方同意,法官助理王巧如带领两位实践队员参观了法院内的青少年法庭。
来到二楼的青少年法庭,实践队员发现,这里的青少年法庭与平时在网络上见到的法庭照片并不像相同,法庭是一张圆圆的桌子,法官、法官助理、原告、被告及律师都绕桌而坐。“圆形桌子让大家环绕而坐,或许更能拉近与问题未成年人之间的距离,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过自新。”法官助理王巧如解释道。
此次社会实践实践队员了解到了有关校园霸凌的相关知识,参观了青少年法庭内部设施,收获颇丰。
http://www.dxsbao.com/shijian/507499.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