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 晴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初秋的下午,阳光明媚,微风徐徐,怀揣着一个法学生的热情,我作为“律动”普法宣讲团队的一员,来到了所在的德州市德城区康乐社区,面对二十余位社区群众,展开了《民法典》的宣讲活动。
在谨慎评估我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形式,和社区进行沟通和对接后,我们最终选择了以线下的形式进行宣讲。“从摇篮到坟墓”,一个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受到《民法典》的调整和规范。围绕着胎儿是否具有继承权、孩子瞒着父母给游戏充钱能否追回、结婚年龄、离婚冷静期、遗嘱和器官捐献等“人生大事”,我用一个又一个生动有趣的案例,为听众们讲解了民法典的具体规定。
宣讲的效果出奇的好。我早已习惯了在大学的课堂上做展示时,台下的同学并不算太高的“抬头率”,但这一次宣讲,我站在台上,却看到了二十几双认真的眼睛。偶尔有人低头,也是在用笔在笔记本上“沙沙”地做记录。这种正向的反馈让我充满了获得感和满足感。这样的情绪在宣讲结束之后达到峰值:一个年纪有些大的叔叔用德州话问我“能不能再解释一下‘买卖不破租赁’是怎么一回事?”于是我停下了离开的脚步,再次用更加朴实的语言阐述了这一民法典的规定。看着他频频点头,我内心有一种很充盈的感觉:自己课堂上所学的法律理论能够真正帮助到平常的人们,能够走出“象牙塔”,走到土地上。
在其他队员进行线上宣讲的时候,我也去进行了旁听。两厢对比之后,比起线上,我还是更倾向于选择线下的方式去进行宣讲。隔着屏幕,终究是无法真切地看到台下听众们的反映,无法让双方产生切实的“交流感”。而在线下,能够看到大家专注的脸庞,看到居民们对法律的热情、对法律知识的渴望。
这也让我更加感受到,作为一个法学专业学生,肩上沉甸甸的责任。我目前所学的可能只是抽象的理论知识,但是所有的理论终究要付诸实践。而法学这个专业更是如此,因为它肩负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每一个案例都是具体的、鲜活的“人”,而不是抽象的概念。本次短短的普法实践只是一个开始,我的路,还长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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