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加强对民事问题的关注,2017年7月19日至25日,山东师范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赴淄博社会实践队到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进行民生案件调研,实践小队成员向事务所的张祥瑜律师询问了近期发生的民事案件,了解了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知识,并对其中民众关注度较高的土地承包一案进行了详细采访。
首先,我们向张律师了解此起民事案件的具体案情。170亩土地,由村里租给中介公司,又由中介公司转给当事人,但由于公司拥有土地的这几年,一部分土地被村民占据,实际转给当事人的只有150亩土地,然而当事人所交租赁费仍是170亩土地所需租赁费。随后,张祥瑜律师表明解决该案件的关键之处在于,需要找到证据证明公司租给当事人的土地是150亩不是170亩,即土地在租给当事人前部分土地已被占用。最后得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法院委托的鉴定需要做,用来测量现有土地的面积;二是找证据证明此部分土地在租给当事人前已经被占据:三是寻找有效证人并让他们出庭作证。经过张律师的耐心解答,实践小队成员表示收获颇丰。
本次实践活动的顺利完成,不仅有利于社会实践队的同学们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加强学习法律的意识,而且有利于提高同学们对民生社会问题的关注度,展示了新一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更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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