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近年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在现实生活中,个人信息被收集、泄露、滥用的情形依然屡见不鲜,群众的生活安宁、财产安全乃至生命健康面临被侵害的风险。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能仅仅停留于纸面的宣誓,更应当注重法律在实践当中的落实情况,需要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法律保护。在这种背景下,民事公益诉讼对受害者权益能起到较好的保护作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网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若干重大问题研究”团队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于2022年7月开展访谈调研工作,探究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情况,了解现存问题,以期提供一些设想和方案。
7月19日,团队成员施珩、刘超名、高迅前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就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相关问题,与何俊强主任进行了访谈。何主任向团队成员介绍了该院之前所办理的“售楼案”的细节,并且向团队成员提出了一些有关个保的意见。何主任提到,就目前而言,公益诉讼本身的概念同现状并不匹配,对于普通民众乃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来说,从字面理解,公益诉讼无法和实际上所作的工作进行一个衔接。在实践当中绝大多数案件无法走到诉讼环节,目前实践中的问题在于公益诉讼制度并不主要通过“诉讼”来保护公益。
7月21日,团队成员前往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同工作人员探讨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相关问题,进一步了解公益诉讼制度的实践情况,了解在实践当中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问题。工作人员提到,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所提及的东西是比较全面的,但缺少落地配套措施。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涉及跨境的情形居多,国家社会如何协同存在着问题,对跨境信息提供保护并不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法提到了很多部门,但是各部门之间如何运作并不明确,协调合作存在着困难。
得益于各机关单位的帮助配合,暑假实践活动能够平稳顺利进行。通过多次线下实地走访调研,团队成员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情况有了更深入全面的认识。
(作者: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施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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