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互联网高速发展,个人信息滥用问题也随之凸显。现在,《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已一年,但从实践情况来看,司法过程中仍存在着不少争议和困境。由此,基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网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若干重大问题研究”前期的理论调研,来自南京师范大学的刘超名等13名同学成立了一支实践调研队,深入实际了解相关程序性困难及难题,学习优秀经验,在长三角区域法治一体化的背景下,助力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
问卷调查|贴近实际,了解现状
7月4日到8月15日,在开始实地调研之前,团队成员针对普通民众和法律人两类调查对象,制作了两份线上问卷并广泛发放。在这针对普通民众的问卷中,团队成员着力了解当前普罗大众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识和看法,包括民众在个人信息安全领域进行维权的意愿程度;对于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素养的法律人,则主要收集其对司法实践中相关程序性问题的看法及经验。
通过问卷的发放和对问卷数据的分析,团队成员从民众维权的意愿、当事人适格、举证责任等方面,对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为接下来的访谈调研打下基础。
访谈调研|实地走访,深入探究
7月10日至8月10日,实践团队成员聚焦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领域,与长三角范围内的家乡周边机关取得联系,并陆续展开了访谈调研。
实践团队成员施良聪于7月17日和19日分别来到杭州互联网法院和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访谈调研。在此过程中,团队成员了解到了五年来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案件审理情况,并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介绍下,了解了杭州互联网法院对公益诉讼人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诉邓某、肖某侵害未成年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对该类案件的审理流程有了初步认识。
7月19日和21日,团队成员刘超名、施珩、高迅前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和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访谈。在访谈过程中,相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何俊强主任介绍了本院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系列举措及与其他机关合作情况,阐述了当前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所面临的“落地难”等困境。吴中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则提到,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办案量开始增多,仍缺少配套性落地措施,实践中存在着协作难以展开等困难,提起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的标准和诉求等问题仍需检察院和法院协商讨论。
7月22日,团队成员瞿佳宇和朱莹分别通过线下走访和电话调研的方式与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和栖霞区法院的工作人员进行访谈。建邺区法院的王亚明法官提到当前对于此类案件,惩罚性赔偿尚未有明确立法规定,因此尚不能适用,取证问题也是当前的难点;栖霞区法院的程前葆法官则结合当前实际情况,阐述了自己对相关问题的看法。
7月26日,调研团队成员殷磊到达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访谈。通过腾讯会议,其他团队成员也在线上与第六检察部的张洪润主任进行交流。在张主任介绍了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对于实务的影响后,团队成员就当事人适格、起诉条件、举证责任等问题向张主任提问学习,并在行政手段和公益诉讼的目的是否冲突的问题上展开讨论交流。此次访谈后,团队成员均表示收获颇丰。
7月28日,团队成员问文孜、李谦来到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与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杨湘君展开访谈。此次访谈中,杨检察官对《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公益诉讼分别提出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公益诉讼的存在是必要的,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希望立法上对举证责任及其他程序性事项进行明确的规定。
8月5日,团队成员施良聪、宋浩天联系到了负责审理江苏省宣判的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官,前往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熊艳法官进行访谈。在访谈过程中,熊法官向成员们介绍了该案的大致案情和争议焦点,分享了宝贵的经验。此外,熊法官还阐述了她进行普法宣传工作的心得体会,展现了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关心,成员们受益匪浅。访谈的最后,团队其他成员还通过腾讯会议的方式对熊法官进行提问,学习总结该案审理过程中值得学习的经验,对相关制度的探索有了新的体会。
8月10日,团队成员祖彦前往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与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叶凯就公民个人信息相关问题进行访谈。据叶大队长的介绍,当前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尚不够大,公民在个人信息领域的保护意识仍不强,需要在加大宣传力度以防止更多人受害的同时,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以解决取证难的问题。
除了走访调研外,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团队成员宣星宇还通过腾讯会议与江阴市人民检察院的潘检察官进行了一次线上访谈。潘检察官提到,《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个人在信息领域的权利,具有现实意义;对于二手车行业、教培行业等特殊行业,其从业人员对个人信息的认知较为淡薄,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潘检察官还提出,要做好刑事司法和公益诉讼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对接工作,尽量通过第三方的力量来解决在技术取证方面的难题。
在联系机关、访谈调研的过程中,实践团队成员们深入实际,与法院、检察院及其他机关部门工作人员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相关的一系列问题进行访谈讨论,学习相关案件经验,总结心得体会,也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法官、检察官视角下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为后续项目研究提供依据。
随着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展开,调研团队希望结合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杭州等地的司法实践情况,通过共同的努力,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不断生长的新制度做出探索。今后,团队成员们将继续立足于高校学生的视角,在实践和理论中助力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筑牢个人信息保护的屏障。(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网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研究实践团队)
供稿:祖彦
供图:祖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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