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冠疫情在部分城市迅速蔓延。“税税”平安队在各处筹集资料,了解当下税收相关问题,为线上云宣讲做好准备。我们在众多企业进行访谈和实地了解,发现并总结了以下问题。
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的背景下,不少企业为确保员工及家人的人生健康安全,纷纷启动了各项保障应对措施,比如发放暖心的抗疫大礼包,积极帮助员工解决各种就医困难等。与此同时,我们看到不少企业在处理抗疫物资和补助相关的涉税问题过程中遇到了困惑。我们将针对问题给出浅薄的建议。
问题一:企业在疫情期间发放给员工的补助和实物福利该如何做税务处理?
这个分为三种,一是生活困难补助,企业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向员工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依据部分地方税务机关的答复,如果员工因身患新冠肺炎疾病或因新冠疫情给员工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在合理范围内向员工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个是药品和医疗防护用品,因疫情防控需要,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含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该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三个是抗疫物资礼包,疫情之下,部分地区要求社区居民通过居家健康管理的方式来应对疫情,居家隔离变成了常态化的管理措施。不少企业考虑到员工在居家期间可能面临的生活物资短缺问题,纷纷向员工安排发放抗疫物资礼包,礼包内主要是一些食物和生活物资必需品。截至目前,税务机关尚未对此类物资礼包的涉税处理做明确规定。
问题二:因疫情原因企业延期支付薪资或报销费用等会不会造成税务合规风险?
针对于延期发薪,新冠疫情可能会导致企业延迟支付薪资的情况。从税务处理的角度,企业在支付薪资的同时也应对所支付的薪资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当发生延期支付薪资的情况时,相应的扣缴义务也随之延后。另一方面,从劳动法角度而言,企业逾期支付工资是存在相关法律风险的。鉴于疫情的特殊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不可抗力,为保障用人单位有序复工复产复市,尽可能减轻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压力、稳定劳动者工作岗位和保障就业,用人单位可按照法定程序通过与职代会、工会、职工代表进行民主协商的方式对调岗降薪、延迟支付工资、轮岗轮休、停工停产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这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是一个挑战,税收制度的改革发挥出了巨大作用,也希望疫情快快过去,税收制度的完善也将会惠企利民,为疫情下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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