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在各地反复,税收作为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是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党和政府对于稳定税收分别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企业社保费负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三个方面出台三个政策。后疫情时期,为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税税”平安队经过是实地调研和走访企业工作人员和百姓,了解到许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以下税收对策。
(一)细化优惠政策,针对不同行业采取不同措施。
目前我国对突发事件的税收优惠应对措施方式比较单一,所实行的税收优惠方式主要有免除所得应纳税,税前全额或者部分扣除所得,延长结转亏损年限,而其他税收优惠方式如退税,投资抵免等方式则比较少。现行对于支持预防灾害行业,医疗用品生产研发,特别是对疫苗开发销售类的经济业务,在税收支持上也没有确切的税收优惠政策。当前我国的税收政策中也没有具体针对疫情相关的药品、治疗技术及医疗设备设的支持,此外,对于税收优惠条款应用条件,针对不同行业,且体业务也没有列举,不利于纳税人了解和应用。
(二)税收优惠方便企业操作,为企业提供便利。
在企业税收优惠认定的办理上,要杜绝烦琐的办理程序,避免纳税人因办理税收优惠政策产生不必要的成本浪费。在税收征管上,目前我国的税收政策仅对延期纳税做出了简单规定,但在对企业提供的延期申报的资料中,还没有对相关的认定材料做出规定,因此在企业进行税收优惠的纳税操作时,税务机关应进行相应的政策引导及具体的操作引导,以方便企业办理。
(三)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税收管理机制
此次疫情让我们看到了国家应对重大灾害的医疗能力,在财政政策的应对上,国家财政部门也是相继出台了诸多措施,保障民生,但是,财政部门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上,依然存在诸多改进和完善的空间。财政部门有必要总结经验,和借鉴世界各国优秀的财税政策,制定符合中国社会制度的重大突发事件税收管理机制,确保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相关纳税人能最快的享受到税收优惠。受此次疫情启发,我国财政部门可以思考和更大力的推行非面对面式网络操作,完成纳税人的各种业务需求。
希望疫情快速过去,我国的税收制度也能惠及更多的企业和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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