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罪一直是我国的传统犯罪。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民的文化水平逐渐提高,对于传统的金钱诈骗也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在人民认知水平提高的同时,骗子的诈骗手段也在“更新换代”。而老年人显然是被骗的高危人群,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手段具有隐蔽性的特点,犯罪证据难以固定,老年人被骗往往都是在子女的提醒下才发现,这导致犯罪分子常常难以抓获。而且养老诈骗认定难度高,常常披着合法的外衣,或者以正常经营的面目出现。
对于此种犯罪,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城市化建设,老年人跟子女分离,成为空巢老人,但是经济的发展也使得老年人有了一定的可支配资金。而法律的缺位是这些原因中重要的一环,我国经济发展与法律发展的不同步行,法律的不完善,使政府在监管时,有诸多环节存在漏洞和问题,令社会中存在着诸多可诱发刑事犯罪的消极因素。犯罪分子则无视法律的威慑作用,利用法律及政府监管的漏洞实施犯罪行为。即用刑法惩罚的严峻性代替了刑法惩罚的必然性。
除了要继续加强常见诈骗手段的宣传,还要注意老年人信息的保护,在外部监管上,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统筹规划,建立协作系统,促进各行业主管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减少对信息保护监管的漏洞、盲区,还应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信息保护中的安全技术及犯罪线索。而且需要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建立老年人社区,让老年人不再处于孤苦无依的环境中。加强法律对披着合法外衣的诈骗的打击力度,守住老年人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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