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5日至8月9日,法润水乡实践队对漳州市塔下村法治建设进行了调查研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塔下村隶属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书洋镇,县道562(梅塔线)穿境而过。北临曲江村,西临文峰村,南临下版寮,东临南欧村,西北与南靖县接壤;距书洋镇约15公里,南靖县城约55公里,村域面积5.68平方千米。塔下村坐落在博平岭南段山腹,东西为夹岸高山,中部为溪流,全村平均海拔565米。
(一)塔下村当前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
1.法治工作“三无”现象依然存在
所谓“三无”是指农村无专职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无专门的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农村法治基本流于形式,无法落到实处,塔下村目前法治宣传大多还是采用简单、陈旧的宣传手段和形式。
2.集中村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难
塔下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留在村里的大多是不识字的老人和小孩,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沟通交流上也存在一些障碍,很难集中村民进行长期性的有组织有规划的法律意识学习。
3.村中法治骨干少
农村的村社干部文化水平较低,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机制又尚未成熟,大部分村干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多,这一问题进一步导致了农村的普法工作流于形式,难以落到实处。
4.村民对法律的认同度不高
大部分村民对公检法机关的信任度不高,仍旧抱着一种“遇事先求人、凡事找关系”的心态,这种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村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二)塔下村农村法治建设工作难发展的原因
1.法治观念薄弱。首先村民和村干部的文化水平有限,对法律的了解更是知之甚少,其次较为闭塞的生活环境,与外界交流的机会少也会造成这种情况。
2.法治工作责任不明确。县、乡的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但到了村一级就无人“接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就成了无人管事的工作,责任不明确的现象十分突出。
3.开展法治工作力度不够大。首先,上级缺乏对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的分析研究,形式过多,活动开展较少,未达到应有的效果。
4.对群众参与法治建设引导不够。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不论干什么工作,搞任何事情,开展何种活动,只有群众支持和参与,积极配合,才能取得成效。抓法治必须广泛深入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真心实意地相信群众,全心全意地依靠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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