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欧洲多个国家出现了持 续的人口低增长现象,如德国、法国、瑞士、匈 牙利等。随后其他国家,如亚洲的日本、新加坡 等也相继面临着同样局面。持续的人口低增长严 重影响了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为此各国相继出 台多项政策以鼓励生育,其中个人所得税政策被 较多地运用,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生育子女的过程中,生育成本存在于生活 的各个方面。通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方式能 有效降低家庭生育成本,减轻家庭负担。部分国 家为了鼓励生育,对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项目进 行了精细设计。一方面,这些项目种类丰富、覆 盖面广,涉及子女生育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多 样化 ;另一方面,单个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 虑了年龄、教育阶段等因素,具有明显的差异化。. 费用扣除项目的多样化。现如今,生育孩 子的成本体现在生活支出、医疗、教育等多个方面, 多样化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项目可以有效降低 家庭生育成本,进而达到鼓励生育的作用。国外 鼓励生育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项目种类较为丰 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第一,针对子女基本支出的费用扣除。子女 基本支出是保障子女基本生存需要的费用支出, 在生育成本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德国针对子女的 基本生存需要设定了子女基础扣除额,有效期一 般持续到子女年满 18 周岁,如果子女年满 18 周 岁仍不具有独立经济能力,则有效期最多可延续 到 25 周岁。除此之外,德国还另外设定了针对子 女的入托费、保姆费等扣除项目,一般情况下此类扣除项目的有效期截止到子女年满 14 周岁。法 国设定了针对育儿费用的扣除项目,规定 7 岁以 下子女所实际发生的育儿费用可以从应纳税所得 额中扣除 ;瑞典则允许将 4 岁以下子女的入托费 进行税前扣除。第二,针对子女医疗费用的扣除项目。子女 健康往往是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医疗费用也一 直在生育成本中占据着较大比重,因此完善针对 子女医疗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项目是必要的。 德国规定将子女因病所造成的额外支出作为非常 费用扣除项目,可以税前扣除 ;俄罗斯允许将子 女的医疗支出在税前扣除,包括为 18 岁以下子女 支付的医疗费用支出、为子女缴纳的人寿保险(保 险期不少于 5 年)或补充医疗保险费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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