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优良传统的法治体现;也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法治保障,对于我国家庭教育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
家庭教育促进法与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同是我国近期教育领域的“大动作”,均是当前我国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信号,二者是紧密相连、一脉相承的。
2022年12月22日,曲阜师范大学“法亦有情,爱入家庭”实践队观看了2022年山东省家庭教育大会的部分回放,队员们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如何推动“双减政策”落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观看完毕后,队员们通过积极查找资料、观看专家讲解的方式,对此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双减”政策的执行过程实际是家庭、学校、社会关系重新调整和相互博弈的过程,也是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局面逐渐形成的过程。故应重视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第6条关于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规定和第26条关于畅通家校沟通渠道的规定,将协同育人的沟通协调机制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解决家校沟通不畅这一突出问题,以有效的沟通促进家校减负共识的形成。一方面要畅通家校沟通渠道,重点加强家长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以家长委员会这一制度化的方式保障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权利,充分发挥家长委员在支持和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营造良好家校关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家长委员会成为沟通学校与家庭的桥梁,而非异化为签字委员会、筹款委员会;另一方面要探索家校矛盾化解新机制,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事前预防为重点、预防和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完善家校矛盾化解的校内组织及制度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第三方纠纷解决机制、法律专业人士、优秀家长等外部资源来化解矛盾。
同时,队员们认识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本身即是对“双减”政策的最好回应,其赋能家长的核心要义正好与“双减”背景下为家长提供有效家庭教育支持的新需要相契合,可为家长教育观念和行为的改变提供重要助力,促进其在“双减”过程中成为学校改革的合作伙伴,形成减负合力。
通过本次学习,队员们对于《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双减”政策的重要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今后进一步开展实践活动做了很好的理论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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