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向世界传递出中国将坚定致力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强力信号。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中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供了阶段性、可预期的量化指标,现已被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
2023年1月5日,“笃法先锋”实践小队在山东省临沂市开展社会实践。基于前期在线上发布调查问卷的数据,小队成员前往当地社区,通过线下实地采访的形式,针对个别问题展开了调研。首先,小队成员针对不同年龄段的社会群众进行相应的调查采访,询问其是否对双碳目标有相应的了解,对于双碳目标实现有怎样的憧憬和看法;其次,小队成员基于采访情况,进行整理和得出结论。最后,小队成员根据本次线下实践的总结和经验,商讨出进行下一步线下实践的方案和想法交流,以达到更好的实践效果,也为后期撰写实践报告积累材料和素材方案,提供想法。
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全球性挑战。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进一步强化气候安全,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进一步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立足于充分科学论证和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总体布局,意味着中国生态环保进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所谓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就是指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与二氧化碳减排的谋划、部署、执行、考核等一体化。以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护航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不仅能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长期性制度保障,还是新时期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应当通过立法协同、执法协同、司法协同“三位一体”建设,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法治化,尽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具体而言,积极探索减污降碳司法协同,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人民法院应当立足本职工作,依法发挥刑事、行政和民事审判职能,通过严厉惩治大气污染犯罪行为、妥善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行政和民商事纠纷等司法活动,间接助推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二是适度发挥司法能动作用。针对碳汇交易纠纷、用能权纠纷、绿色金融纠纷等新领域、新类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积极探索和形成相应的审判重点、审理原则、审理规则、司法政策等。此外,针对涉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超量排放等事项,可尝试通过建立试点的方式,逐步推进二氧化碳减排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三是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方面,借助定期培训、举办讲座、举办交流会等方式,不断提升司法工作人员办理与气候变化应对密切相关的环境资源案件的专业化与职业化水平,努力营造助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地的浓厚工作氛围;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应当定期开展对外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办环保法治课堂等方式,面向公众大力宣传和普及推进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相关法律常识和典型司法案例,引导全社会形成知法、信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小队成员将继续基于此目标和经验,进行本次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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