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消防通道之“困”,筑生命安全之基
——“保家护航”第二十三次实践调研
消防安全如今已是关切民众民生利益的重要一环,因此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更是不容忽视。而消防通道的畅通则是消防安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便是为每一位民众的消防安全要做好的基础性工作。曲阜师范大学“保家护航”社会实践队伍为了解民众对消防通道的安全作用和概念的认识情况,于2023年1月6日来到临沂市蒙阴县石家水营村社区进行调研活动。
在实践活动的开始,队员们还是借助自身的观察,来初步了解判断消防通道的占用情况。在队员们的观察中发现,在消防通道的标识中写有“消防通道,禁止占用”的字样,但仍有私家车的车辆临时停靠,但大多数居民在有明显字体的提醒下,这种现象在少数。当深入观察以后发现,在社区的内部道路中由于社区内部设施老旧,停车位没有及时补充增加,导致停车位紧张进而占用社区的内部道路来停车,这种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是消防救援安全的巨大隐患。由于消防车的车身较宽,需要至少四米宽左右的道路才可以正常行驶通过,但是在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下是无法正常进入内部进行火灾救援的,这对居民生活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不小的威胁。在对社区居民的随机采访中提及此类问题时,居民们大多表示因为并不会对他们的出行造成太大障碍而不会太过在意,加上居民间生活日久,为保持邻里关系和睦的情况下不会过于纠结此类事件,更不会因为此类现象去举报而打破邻居间或是社区居民间的和谐关系。
在上述调查中总结发现,居民们对于消防安全意识较为淡漠,对消防通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于此类现象的出现更是不会产生直接举报的想法和念头,除非到了维权的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采用这类方法。鉴于这类问题的出现,社会实践队员们对居民们也做了相对应的知识普及。譬如对于什么是消防通道的概念性问题,以及看到此类现象该如何维权等部分进行了介绍。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都安有消防指示灯。从住宅区看,它是一个从室内到地面的楼梯,从住宅区到室外的道路属于消防通道,甚至还有一些地方会备注消防通道,这种不能被他人占用。此外,国家法律法规中亦有所规定,如《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重于泰山,绝不可视而不见。因此为排除隐患,保障更多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筑起消防安全的长城。让我们再次呼吁,疏消防通道之“困”,筑生命安全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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