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的法治思想及其对现世的影响
韩愈,字退之,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政治家、思想家。韩愈针对“王政不纲、文弊质穷”佛 老盛行的局面,致力于复兴儒学。 佛、道自诩其祖统源远流长,韩愈 为表明儒学也学有本源,提出了 “道统论”,即儒家传道的系统。“道统论” 是韩愈法律思想的核心与基础,具 体内容有:(一)圣人制“礼乐刑 政”的法律起源论。韩愈认为,圣 人是“道”的创立者和传播者,而 且根据 “ 道 ” 制定了“礼乐刑 政”,才使人们过上了有秩序的生 活。(二)“德礼为先 而辅以政刑”的德刑关系说。韩愈 自诩为“道统”的继承者,他在礼 法关系问题,仍继承正统法律思想 的“德主刑辅”论,主张礼法并 用,德礼为先。(三)刑以威下性的威吓主义 刑罚论。韩愈的预防犯罪理论完全 建立在他的“性三品”说之上。(四)经律两不失的 复仇论。韩愈认为,复仇是合于礼 经的,但法律中规定杀人者死,礼 与法就发生了矛盾。法律不规定禁 止复仇,不是阙漏了,原因是“不 许复仇,则伤孝子之心”,不利于 笃厚风俗,“许复仇”,又恐有倚 法专杀,扰乱了社会秩序。韩愈非常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与地位,主张德治与法治的结合和强调人际关系的和谐。然而,其也包含着一些不合理的成分,我们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其加以改造,注入新鲜的元素,进一步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进程,以达到早日实现我国法治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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