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谋刺秦王”的故事家喻户晓。它发生于战国末年,荆轲为战国时期的著名刺客,喜好读书击剑,为人慷慨侠义。后游历到燕国,随之由田光推荐给太子丹。后秦国势力逐渐强大,太子丹决定派荆轲入秦行刺秦王,但不幸失败被杀。
为此,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
开展了相关调查。在山东嘉祥县武梁祠内,存在一座画像石,正是荆轲刺秦王画像石。石高72厘米,宽100厘米。中、下层刻车骑,有軿车、棚车、轺车;上层描绘刺客故事。上层右边一人戴武士冠,手上扬,榜题“荆轲”;荆轲足旁一人惊伏于地,榜题“秦舞阳”;秦舞阳前置一盒,盒内盛樊於期人头;中部立一柱,一带缨匕首横穿柱中;左边奔跑之人为秦王。这一事件在《战国策》《史记·刺客列传》《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均有记载。如图所示。那么深究这一事件发生的原因仅仅是维护国家安危吗?秦势力日益强盛并且完成了统一大业,但是秦的暴政是它灭亡的根本原因。荆轲的行为为了国家,也为了燕国的百姓。由此,“寻找齐鲁文物法治光影”社会实践队想到了法治与人治。法治突出强调法律的重要性,人治则是重在一个“人”字。在古代,“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句名言是一种形象的比喻,点明了百姓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但是想要真正治理好一个国家,法治与人治都是必不可少的。
在新时代下,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也是对人治的传承与创新。与此同时也推出了依法治国这一理念,它强调国家各个方面依照法律有序进行,而不受个人意志的干涉,这是对法治的诠释。唯有法治与人治相结合才会治理好国家。
“荆轲谋刺秦王”这一历史事件映射出新时代下的治理者对古代一些治国方略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本源则是如何权衡法治与人治之间的关系,不可倚重一方,也不可轻视一方。要让二者都发挥最大的能量来辅助去治理国家,这是正确的道路。
在此之后,“寻找齐鲁文物法治光影”社会实践队将会继续推进有关法治与人治的研究。一座画像石静静矗立,背后反映了某一历史事件,映射出法治光影。它不是静的,而是动的,是鲜活的,这便是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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