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物资源分布广泛,历史悠久,作为孔子的故乡,其儒家文物的数量更是居全国第一位。从文物保护工作中看,山东文物保护工作也算得上是相对称职。针对文物保护工作状况,
小队成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询问相关工作人员等方式,深入观察山东文物保护工作中的利与弊,从中体会之重的法治光影。近年来,山东省以“绣花功夫”加强了历史文化街区以及相关遗址的保护,从中深挖历史资源,部分城市也颁布了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指导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2020年10月1日,济南市出台了首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方性法规《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针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保护,为传承历史文脉提供了更具本土特色和可操作性的管理根据。
在相关现实行动方面,山东省在以推动新型城镇化中,同时也将城镇化与历史古城的整改相结合,使历史古城焕发出新活力。不仅如此,在“不拆真遗存不建假古董”的理念下,山东省坚持最大化的还原历史古迹,坚持最大化的保护文物,使民众能够看到充满历史气息的文物,并从中体会前人经历以及心境。
不仅如此,山东省在文物保护宣传方面也有所举措。譬如印发《山东省文物保护宣传普及手册》,对山东省内各种文物进行分类宣传,指导探索日常文物保护工作中的小知识。使普通的民众也能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由此观之,历史文物并不是与现实社会脱节的,而是能够相互结合、相得益彰的。在与现实的结合中,各类历史文物遗产能够融入现代社会,实现永续传承;同时,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为历史文物遗产的宣传提供新路径,多地博物馆等历史文物集中的地方也推动数字化建设,使民众能够从网络媒体中学习历史文物中的思想内涵。
法治色彩贯彻于文物保护工作之中,这并不仅仅体现于各地出台的法律法规中。本次实践活动激发小队成员对于文物保护工作的热情,也同时也对文物保护工作有了自己的见解,为今后的文物保护工作能够贡献出微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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