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现状, 1月11日下午,“领航者”调研团成员前往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单县分局开展实地调研活动,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单县分局局长郭新科受邀参与本次访谈。
访谈过程中,针对现行新能源电池回收的各项政策,如《废旧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关于限制电池汞含量的规定》、《新能源新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章程,郭新科围绕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前景,指明了当前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不足之处。对于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引入产学研协作项目具体情况及近五年来,工信局等部门对电池产品监督管理投入、执法投入等具体财政支出方面的问题郭新科并未给与具体的回答。最后,郭新科提出,全社会应大力推广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再利用项目工程,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同时,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程在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都具有相当可观的前景,对于加快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实地调研活动旨在了解废蓄电池回收利用政策实施现状,探索电池回收利用新途径,收集电池回收相关数据,为团队开展进一步研究提供了重要信息资源及有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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